羅氏泡沫儀 型號:2152
2152羅氏泡沫儀(改進的ROSS-Miles法),符合GB/T7462-94;ISO696-75標準,部標準所規(guī)定的技術要求。于表面活性劑發(fā)泡力的測定。(表面活性劑如:十二烷基二甲基甜菜堿(BS-12)十二烷基二甲基氧化胺(OA-12)椰子油酰丙基二甲基甜菜堿(CAB-35)椰子油酰丙基二甲基氧化胺,脂肪醇聚氧乙烯醚磷酸酯鉀鹽等)
儀器材質(zhì):B40玻璃
不銹鋼量管:不銹鋼、黃銅
分液漏斗:500ml
夾套量筒:1500ml
滴液管全長:300mm
本儀器由分液漏斗和夾套量筒兩部分組成。
表面活性劑發(fā)泡力的測定:
一、儀器和藥品:2152羅氏泡沫儀、刻度量筒(500ml),容量瓶(1000ml),恒溫水浴(帶有循環(huán)水泵),夾套量筒(容量1300ml,刻度分度量筒10ml)等以及待測表面活性劑。
二、試液準備:按待測表面活性劑工作濃度或其產(chǎn)品標準中的規(guī)定的試驗濃度配制溶液.稀釋用水可以用由鼓泡法被空氣飽和的蒸餾水或用3mol/L鈣離子硬水(按GB/T1325的規(guī)定配制).配制溶液時,先加少量水調(diào)成漿狀,然后用預熱至50℃的規(guī)定水溶解.必須很緩慢地混合,以防止泡沫形成.不攪拌,保持溶液在500℃±0.5℃直至試驗進行.測量時溶液的時效,應不小于30min,不大于120min.
三、測量方法:
1、使溶液不斷地流下,直到水平面降至150ml刻度線處,記錄流出時間。流出時間與觀測的流出時間算術平均植之差大于5%的所有測量應予忽略,異常的長時間表明在計量管或旋塞中有空氣泡存在。在液流停止后的0.5min、3min、5min測量泡沫體積(僅僅泡沫)。
2、如果泡沫的上面中心處有低洼,按中心與邊緣之間的算術平均值記錄讀數(shù)。
3、進行重復測量是,每次均需按式樣溶液配制要求重新配制新鮮溶液,取得至少3次誤差在允許范圍的結果。
四、結果表示:以所形成的泡沫在液流停止后0.5min.3min和5min時的毫升數(shù)來表示結果。必要時可繪制響應的曲線。以重復測定結果的算術平均值作為zui后結果。
注意:重復測定結果之間的差值應不過15ml.